中国即将清查600万以上银行账户,严厉打

明年元旦开始清查银行账户信息

10月13日,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.,创下了6年来最低水平,虽然这几天有微弱回升,但人民币未来继续贬值的风险仍然很大。

面对不乐观的形势,兑换美元,转移资产成了很多人避免财富缩水的重要手段。但在不久之后,开设海外账户把资产转移出去将越来越难。

都知道美国有一个“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”吧,英文缩写为FATCA,这个FATCA规定,美国人须依海外资产规定诚实缴税;当美国人在外国银行存款超过5万美元时,必须向美国国税局通报存款人的信息,对于不遵守FATCA的外国银行,在美国的收入将面临30%的代扣税。

很快,中国也将开始实施这个FATCA的加强版——CRS。

早在年9月,中国与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制定了一项“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”,简称CRS,简单来说,这个标准就是一张在各国之间建立的打击海外账户逃税的大网,各国银行将全力配合各国政府对该国居民账户清查的要求。

按照中国签署此标准的时间表,从年1月1日起,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将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。明年12月31日前,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(截至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万元)的尽职调查;年12月31日前,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。

也就是说,只要你在个签署了CRS的国家开设了账户,只要超过万,就将给国家交税,因为你的账户信息都将被收集起来,上交给国家税务总局,然后国家税务总局拿这些信息定期与国外的税务主管机构进行交换。

之所以要这么大费周章地查账户,交换信息,其实目的只有一个——打击海外账户逃税。

在没有制定CRS之前,对于海外逃税的追查是困难重重,一些境外的银行机构以保护客户私人信息为由拒绝配合,全球政府每一年因此要损失亿美元的税收。

而制定了CRS这个标准之后,连瑞士政府也公开声明支持,一向以绝对保密为传统的瑞士银行,将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,提交国外客户的账户信息。

明年起开户前均需填写声明

这个就不仅仅关系到那些开设海外账户的人啦,每一个在中国银行开户的人都要注意了,从明年1月1日起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个人和企业,在开户时仅需额外填写一份声明文件,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。对个人而言,需要声明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或者非居民。

这意味着中国税收居民也应配合金融机构完成税收居民身份确认,但仅需在声明文件上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,一旦确认为中国税收居民的,中国金融机构是不会收集和报送其相关账户信息的,更不会将账户信息交换给其他国家(地区)。

据介绍,由于在中国金融机构开户的绝大部分个人和企业均为中国税收居民,在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,因此整体来说开户程序变化不大,客户体验不会有较大变化。

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即属“非居民个人”

需要强调的是,“中国税收居民”的概念与居住管理法规中的“居民”概念并不相同,并不能从普通的居民身份证件来判断,因此需要开立账户的个人和企业自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。那么如何确定自己的身份呢?

根据我国税法,“中国税收居民”中的个人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,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(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、家庭、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);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,或者依照外国(地区)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。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即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,应在账户被调查之列。值得强调的是,外籍华人、已经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者,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,如果根据所在国(地区)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,即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。

据悉,目前中国已经与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(安排),中国居民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可以根据相关协定享受境外税收抵免,因此实施“标准”后并不会造成双重征税,也不会增加个人和企业本应履行的纳税义务。

国家税务局及时发布征求意见

大限将至,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于年10月14日发布了“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,节选如下:

(注:这个征求意见稿很长,有很多专业术语,我们只要重点看这几点就好,1、这个管理办法的执行时间,理论上是年1月1日开始,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所有非居民账户的信息调查;2、对非居民身份的确认条件,这一点上文已经说过了;3、不管出台什么规则,及时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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